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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及相关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7-03-03 16:22所属平台:学报论文发表咨询网浏览:

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再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各种便利的同时,也在一点点向经济犯罪靠拢。网络是把双刃剑,既可以成为商业竞争中的新助手,新工具,也能成为商业竞争的毒瘤。这是一篇职称论文范文: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及相关对策研究。以供参考。

  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再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各种便利的同时,也在一点点向“经济犯罪”靠拢。网络是把双刃剑,既可以成为商业竞争中的新助手,新工具,也能成为商业竞争的毒瘤。这是一篇职称论文范文: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及相关对策研究。以供参考。

职称论文

  关键词:不正当竞争;经济犯罪;法律完善;制度借鉴

  一、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最本质特征,良好的竞争可以合理的优化资源的配置,不正当排挤竞争对手扰乱经济秩序,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国家协调经济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是解决经济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网络不正当竞争的无形性和开放性,给国家宏观调控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也正因此,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草案中将进一步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准确的界定。

  (一)损害经营者利益

  在网络不正当竞争中,不正当竞争者的商业信誉会在违法行为被揭穿后商业信誉严重受损,同时不正当竞争行为也会严重影响被不正当竞争损害打压的经营者的商业利益。商业竞争不仅是资金和实力的竞争,更是商业名誉的竞争,网络不正当竞争对于不正当手段实施者来说,一旦被曝光将会对商业信誉产生不可挽回的损害,甚至会面临倒闭,2015年APUS诉猎豹移动散布虚假事实,诋毁商业信誉,误导用户以为APUS耗电量高而卸载软件,给APUS带来严重的经济上和名誉上的损失,同年5月猎豹移动公司在美国起诉APUS公司,称其损害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使双方两败俱伤。

  (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网络不正当竞争最终指向的受害者当属消费者,消费者阶层作为经济活动中最薄弱阶层,热河经营者的风吹草动都是引起消费者消费趋势的背后助推力,在商品经济中,经营者和消费者相互依存,经营者各种不正当行为都会直接或者间接的樽还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诋毁商业信誉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同时,都会误导消费者作出不合理理消费选择,因此而遭受的损害,因此抵制经营者的不正当行为,最重要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三)阻碍资源的优化配置

  资源优化配置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市场以期自动调节能力对资源实现的公平、合理的优化配置,以达到自由竞争的目的,调节需求和供给,用市场经济竞争这双"看不见的手"对经济市场进行合理的调节。在网络不正当竞争的过程中,一些中小型企业抵不过大型企业实力,在新型的网络交易商品价格,销售渠道等方面都趋于弱势地位,在混乱的经济秩序中任人宰割,最终成为商业竞争的牺牲品。此时,市场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受到了不合理的限制,网络在发挥优越性的同时却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四)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市场经济秩序一旦被扰乱就有可能引发各种经济危机,美国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就是资本家的垄断,然而资本家可以通过网络不正当竞争为自己实施垄断和打击其他竞争对手做准备,在虚拟的网络交易中,各种域名抢注,强制广告掺杂虚假的信息,误导消费者和经营者的选择,损害经营商标权,经营者和消费者很难分辨商品信息的真假,进而影响公平交易原则。在这种不和谐的经济环境中,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经济利益遭到了严重的损害,因此,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该受到经济管理者的重视。

  二、我国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及缺失

  (一)我国相关网络经济法律法规概况

  我国不正当竞争法面临被修改的局面,新网络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剑指互联网,回顾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对网络不正当竞争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三个层面,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1993年我国颁布《反不正当竞争法》,共三十三条,当时作为一部先进的法律而如今已经迫切需要改革,以及《民法通则》,《刑法》,《著行作权法》,《商标法》等法律。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主要就是零星体现在各法律之中。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为加强互联网公告服务实施《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最高人民法院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出台了司法解释,主要包含:《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朱昨晚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等。

  (二)我国相关网络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1.当前相关立法层级低、系统性差

  许多经营者正是躲过了法律的“障碍”实施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曾经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使用的主体和适用范围以及责任都应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扩大,我国网络不正当竞争相关立法层面仅限于行政法规和相关的条例,办法等等,我国相关立法体系单一,没有条理,没有系统性的管理和发展,不能和强大的互联网抗衡。同时我们应借鉴西方的经验,适应时代的要求。

  2.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缺乏清晰的界定

  我们低估了互联网发展的强大程度,互联网不仅是经济组成部分,在人们生活中,他俨然已经自立门户,强大发展,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冲破了原有的简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在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新修的这个过程中,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已经迫在眉睫,我们应当重新认识不正当竞争行为,重视反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我国的重要地位。

  3.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缺乏专门的规制措施

  由于经济犯罪尤其是网络经济犯罪看似贴近生活,但是由于其行为的隐蔽性,导致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理并不是非常普遍的,尤其是在经济不是很发达的地方,我国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还是处在一个不成熟混乱的时期,法律规制不够专业和健全。

  4.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程序制度存在缺失

  互联网经济不同于传统经济只涉及交易双方,自从电商行业迅速发展以来,出现了许多交易平台和第三方介入,因此涉及的工作部门也相互牵连起来,根据过往的经验很难合理分工,解决问题的方法涉及仲裁和司法审判,涉及的部门涵盖行政和司法,问题相比其他案件复杂混乱,因此法律规制的分工和程序尤为重要,不正当的程序导致执法和司法工作进展缓慢,对经济造成损害。

  三、完善我国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建议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科技水平涉及的领域扩大,互联网即将涉及我们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如若不加紧立法,很有可能产生难以控制的局面。同时立法在追求适应经济发展战略的同时也应当保守前进,维护法律的稳定性,法律不可朝令夕改,维护法律的尊严是立法的宗旨之一。我们应正视互联网为经济发展带来的诸多好处,不能因为一些弊端而立法阻碍互联网带来的新经济时代的发展。我们最终的目标也是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市资源得到更加良好的优化配置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然而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及的领域相比一般情况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宽并且影响更广泛,因此传统的违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已经不足以惩罚这种恶劣的犯罪情节。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立法层次

  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是我们当下最关键的一步。目前互联网的发展来看,在不就的将来人们生活处处都会离不开网络,网络已经不再是工具而是人们的生活组成部分,互联网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可能仅仅几个法条和规定能解决的问题了,它将是人类新类型的经济和创新致富的门路,我们应该用更专业的眼光和角度培养相应的人才进而做到专业立法。

  (二)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清晰的界定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质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因其主要以互联网络作为发生和发展的背景,由于互联网络的高效性,虚拟性,隐蔽性等特点而产生了难以预料的影响,从而受到了各经济利益主体的高度关注。初步表现出来的主要有域名抢注,软件攻击,强制广告,恶意链接以及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完善反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规制措施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带来的危害涉及经济生活多个领域,因而我们的规制措施应随着扩大,包括政治,经济,服务,文化等方方面面均应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打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完善反对网络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可将网络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自律规范内容整合调理清晰,作为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内容。

  (四)完善治理网络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程序

  由于网络不正当竞争牵涉的利益较多,对于工商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应当合理分工,相互配合,使反对网络不正当竞争逐渐走向正规。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适应新时代的发展,为严格打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好知识方面的储备。同时为了加快相关违法行为的治理速度,我们应该建立一条绿色通道,结合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及的各个部门,制定合理并且高效的打击程序,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和交流,控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继续恶化。

  (五)强化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商品经济中的竞争应该是一种正当的,有规则的竞赛。他要求竞争者之间必须地位平等,同时遵守诚实信用的基本法则。然而由于商品经济能够带来前所未有的巨额利润,如此巨大的诱惑,便把人们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情感,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复仇女神召唤到战场[8]。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是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的,他的手段和方法简单,危害确实我们难以想象的,由于网络的普及,每一位消费者和经营者都很有可能成为网络不正当竞争的受害者,如果不加强打击力度,很难遏制这种行为的泛滥,我们应当从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三方面全面综合的扥洗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方面加重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的数额,行政方面加强处罚力度以及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形式方面,强化刑事责任严厉打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犯罪。对这种隐患及其强大的不法手段应该加强打击,对违反网络竞争规则的人应该加重违反竞争规则的责任。

  参考文献:

  [1]侯霞.网络环境中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2]吴光恒.网络广告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问题及对策[J].法政探索理论月刊,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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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及相关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