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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M(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协同服务的“碎片化”困境及其治理

发布时间:2021-05-27 16:41所属平台:学报论文发表咨询网浏览:

摘要:推进LAM协同服务是新时期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夯实公共文化服务基

  摘要:推进LAM协同服务是新时期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夯实公共文化服务基础、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形式的重要途径。LAM协同服务“碎片化”困境主要表现为服务主体的碎片化、服务目标的碎片化、服务资源的碎片化和服务平台的碎片化,其原因则是行政管理体制的分割、协同服务体系的割裂、协同服务权力与责任的剥离、协同服务制度框架的缺失,需要从加强LAM协同服务顶层设计、推进LAM协同服务机制改革、促进LAM协同服务资源整合、加快LAM协同服务平台构建等方面加以化解。

  关键词:LAM;协同服务;“碎片化”困境;治理策略

图书馆

  1问题提出

  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Library,ArchiveandMuseum,LAM)同属现代社会最重要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共同发挥着文化存贮、社会教育和信息传递的功能。但是目前国内LAM之间还面临着管理体制分散、资源建设目标不协调、服务架构与体系标准不一等问题[1],难以满足《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关于“国家统筹规划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公共文化信息资源库,实现基层网络服务共建共享”[2]的要求,制约了公共文化信息资源的利用和共享。

  图书馆论文范例:以创新思维指导新世纪的图书馆管理工作

  为了克服这一问题,相关学者围绕跨机构资源整合、服务平台建设、合作机制构建等问题对LAM协同问题进行了系列研究。例如,刘家真从资源整合的视角出发,认为LAM各自为政的管理和多头服务体系阻碍了资源的整合,文化资源部门应该在一个共同的框架内为用户提供服务[3];李晶从协调机制构建的视角出发,提出建立LAM跨机构的协调委员会以及统一访问标识和联合目录,以便破解LAM面临的条块分割管理体制[4];赵生辉等从构建数字化合作框架的视角出发,在LAM合作中引入D-LAM框架,提出了从战略整合、组织架构、保障体系三方面落实D-LAM的实施策略[5]。

  此外,还有相关学者对国外LAM合作问题进行了研究。例如,肖希明等分析了英国、加拿大等在LAM数字资源整合中面临的技术问题、知识产权问题以及收益和风险问题[6];李农分析了美国和欧盟在LAM合作模式创新以及合作项目推进中的进展和经验[7]。从现有研究来看,加强LAM的合作与协同已经成为学界的重要共识。

  协同参与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彰显人民主权、谋求善治和累积社会资本的内在诉求和重要体现,也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绩效的现实呼唤,这就要求在横向层面上强化各公共文化服务参与机构的协同及衔接机制[8]。因为,加强LAM之间的协同服务是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应对新技术环境下公共文化服务的新挑战,适应社会文化信息需求和促进公众学习与创新的重要途径。在此背景下,如何从协同服务与整体性治理的的视角出发,剖析我国LAM协同服务的“碎片化”困境及其深层原因,提出我国LAM协同服务的应对思路和改进策略,对提升我国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2LAM协同服务“碎片化”困境的表征

  “碎片化”一词常见于上世纪80年代关于“后现代主义”的研究文献中,如今已被广泛应用于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传播学等领域,意指政府机构或社会组织的权力、层级等在形态上表现为“大量的碎片”,在功能上表现为交叉重叠、缺乏协调和统一,导致公共利益和社会福利的损失[9]。随着服务对象、服务目标、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拓展,LAM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呈现出明显的社会化趋向。但是,由于LAM之间尚未建立统一的协同服务制度和责任机制,也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机制,致使LAM协同服务陷入独立运转、相互割裂、缺乏协同的“碎片化”困境,难以实现各机构之间的资源共享和服务协同。具体来讲,LAM协同服务“碎片化”困境主要表现在服务主体的碎片化、服务目标的碎片化、服务资源的碎片化和服务平台的碎片化四个方面。

  2.1服务主体的碎片化

  LAM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重要组成部门,担负着保存文化财富和提供公共信息服务的职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LAM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要加强合作,例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促进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和传承;《档案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档案馆与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应当在档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协作,可以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研究、编辑出版有关史料。

  但从我国图书馆事业、档案事业和博物馆事业的管理体制来看,LAM之间是相互独立、各自运行的关系,相互间的协调与合作并不顺畅。这就导致LAM在协同服务的过程中存在服务主体的碎片化困境,降低了LAM在统一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内协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可能性。

  2.2服务目标的碎片化LAM在服务目标上各有侧重。

  例如,《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献信息查询、借阅、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等服务;《档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档案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不断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益性文化单位应当……创造条件向公众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文艺演出、陈列展览等。LAM依据相关法律分别从提供文献信息查询、档案利用服务以及文物展览等方面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但总体来看LAM尚未围绕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整体性目标展开协同合作。

  2.3服务资源的碎片化

  LAM所容纳和存储的信息资源是其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由于功能定位和职责划分的不同,LAM分别存储着不同种类的信息资源,例如图书馆主要为文献信息、档案馆主要为档案信息、博物馆主要为文物信息等,但都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信息支撑。由于LAM存储的信息资源、信息特征和信息类型等存在较为显著的差异,导致LAM之间缺乏制度化的交流合作机制,致使LAM存储的信息资源呈现出资源碎片化和利用分散化的特点。

  其中,资源碎片化主要表现为全国范围内的公共文化服务信息资源被分散存储于LAM三大文化服务机构中,但囿于不同机构之间不存在有效的资源整合机制,导致LAM各自保存的信息资源难以实现有效的整合共享;利用的分散化主要表现为社会用户较难通过便捷的信息获取途径同时获取保存于不同LAM内的信息资源,例如社会用户进入图书馆只能获取图书馆的书目信息资源,而无法通过资源共享的方式获取存储于其他档案馆或博物馆的相关信息资源。

  2.4服务平台的碎片化推进LAM服务平台建设,是新技术环境下LAM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形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重要支撑。在国家大力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进程中,LAM分别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并开始在系统内部推进全国范围内的服务平台整合。

  例如,国家档案局要求2021年5月以后,各地方档案部门要积极与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对接,共同推进全国档案数字资源共享利用工作,最终实现全国范围内档案查询一网通办[10]。但从图书馆和博物馆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情况来看,实现全国服务平台对接的条件尚不成熟。整体来看,LAM服务平台之间还未建立合作协议或者合作关系,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服务制度及管理规范,仍然呈现出服务平台碎片化的特点,难以形成平台间协同共建、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服务格局。

  3LAM协同服务“碎片化”困境的内生根源关于LAM协同合作面临的挑战问题,相关学者分别从政策要求、技术应用、组织文化、数据共享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维度进行了分析[11]。但是透过LAM协同服务“碎片化”困境的表征对其内生根源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行政管理体制的分割、协同服务体系的割裂、权力与责任的剥离、协同服务制度框架的缺失则超越了一般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等的限制,更能从宏观视角反映LAM协同服务“碎片化”的深层原因。

  4LAM协同服务碎片化困境治理的实践探索与发展策略整体性治理在理念上注重治理问题的预防导向,在方法上注重采用全局战略和整体思维,着眼于组织机构的整体性运作,主张管理从分散走向集中、从部分走向整体、从破碎走向整合[14]。整体性治理在应对经济社会运行过程中的“碎片化”问题上具有很强的实践应用价值,为我们破解LAM协同服务的“碎片化”困境提供了崭新的视角。下面以世界数字图书馆应对LAM协同服务“碎片化”困境的实践案例为参考,总结分析LAM协同服务“碎片化”困境治理的具体策略。

  5结语

  聚焦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LAM协同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是新时期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夯实公共文化服务基础、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形式的重要途径。在此背景下,理清LAM协同服务“碎片化”困境的表征及深层原因,明确LAM协同服务的治理策略,有助于更好地发挥LAM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社会功能。但也应该看到,我国关于LAM协同服务的探讨还主要定留在理论探讨和法律倡导阶段,距离进一步的实践落地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为此,在整体性研究LAM协同服务策略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强化LAM协同服务的法律法规落实、权利责任划分、信息沟通机制构建、资源整合标准制定、信息服务平台对接等技术性问题的研究。

  注释与参考文献

  [1]罗红.LAM(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协作内容与模式研究[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7,40(06):33-3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EB/OL].[2021-04-20].http://www.gov.cn/xinwen/2016-12/26/content_5152772.htm.

  [3]刘家真.我国图书馆、档案馆与博物馆资源整合初探[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3(03):35-37.

  [4][12]郑燃,李晶.我国图书馆、档案馆与博物馆数字资源整合研究进展[J].情报资料工作,2012(03):69-71.

  [5]赵生辉,朱学芳.我国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数字化协作框架D-LAM研究[J].情报资料工作,2013(04):57-61.

  作者:常大伟刘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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